基于这一原则,另一方为劳动者,被欠薪的劳动者采用以用人单位的财物抵扣自己工资的方式维权 ,劳动者不能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
,对用人单位动产行使留置权。这样不仅可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,使用的机动货运三轮车扣留
,用人单位在进行核算后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薪酬。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”。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
。被告卢某以饲料厂拖欠其下乡送货补助为由
,即使饲料厂收回该三轮车也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履行 ,
被告卢某系原告某饲料厂的工人,劳动者不能基于劳动关系而对所占有的用人单位的财产适用留置。此外,并可通过对留置物进行折价优先受偿来保护债权。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;原告拖欠被告的下乡送货补助在核算后再向被告支付
。